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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干部岗位职责制度

时间:2020-12-15 15:24:23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班级干部工作宗旨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服务广大学生,做好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桥梁,为学院争取荣誉,提升我院知名度。

二、班级干部工作规章

为了加强对班级干部的规范化管理,使班级学生干部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服务广大同学,经我院团总支学生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条例:

(一)各班委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班委应积极工作,努力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各班委应关心全班同学的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团总支学生会和班主任汇报。

(四)各班委应及时向全班同学传达学校、学院各部门以及班主任的各种通知、决议。

(五)各班班长或团支书要认真做好课堂出勤情况记录和全班同学的就寝情况(尤其是夜不归宿的)记录。

(六)各班班委应在规定的时间里,认真完成并及时的向学院各责任部门上交各种统计报表和数据资料。

(七)各班委要严格做好各项宿舍管理工作,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坚决杜绝违章用电。

(八)各班委应主动、积极、准时的参加学院各部门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的作用。

(九)在学院各部门举办活动的中,如果明令要求各班派学生参加,将具体通知到班级内的责任人,再由该责任人具体安排相关事宜。

(十)大一学生做早操,各班班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强调质量、保证出勤率。

(十一)每周周一到周五上午,各班班委应派取一位干部到团委学生会签到,反映班级学生的近期情况,并领取相关的通知、通报。

(十二)各班委应积极带领全班同学,认真完成劳动部分配的卫生区打扫任务。

三、班级干部违规处罚条例

说明:(1)班级学生干部工作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班干部之间应做好分工,分团委、学生会将根据工作性质,直接问责到人。(2)学院团委学生会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小组依据上述条款对班级干部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如果发现有违上述各款规定者,将给予以下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相应的处理。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通报批评者,在学年干部考评中,从考评总分中扣5分;被给予警告处分者,在学年干部考评中,从考评总分中扣10分;被给予记过处分者,取消当年内的一切评奖评优评先资格;被给予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者,责令其退出班委会。

2、根据学院领导、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干部以及广大同学的反映,各班委如若在工作中消极应付、身在其职而未尽其责,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将成立调查小组展开深入调查,并依据事态严重程度给予该班级干部以警告、记过、撤职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3、对于班级同学的学习生活情况,尤其是学生群体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各班委如不能及时的向班主任、团总支学生会汇报,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将依据班主任的意见对该班委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事态严重程度给予该班级干部以警告、记过、撤职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4、各责任班干部,如不能及时准确的向全班同学传达学校、学院各部门以及班主任的各种通知决议;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及时的向相关部门上交各种统计报表和数据资料,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对该班委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事态严重程度给予该班级干部以警告、记过、撤职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5、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专项的督察小组,不定期的对各班的课堂出勤、就寝(夜不归宿)、出操情况记录,对各班的宿舍管理(包括卫生、安全用电)工作进行检查,对于玩忽职守的责任班干部给以警告、记过、撤职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6、在学校及学院各单位举办各种的活动中,明令各班参加的,若班委出现组织失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将依据事态严重程度给予责任干部以警告、记过、撤职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附则:

1.在一学年中,对于给予学院级警告处分的班干部,在学年干部考评中,将从考评总分中扣5分;被给予记过处分者,在学年干部考评中,从总分中扣10分。

2.2、对给予三次警告(学院级)或两次以上记过(学院级)处分者,将取消其在当年内的一切评奖评优评先资格。

编辑:姚高伟